专利失效是指专利权因各种原因而失去法律效力,不再受法律保护。导致专利失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 未按规定缴纳年费: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专利年费,导致专利权视为自动放弃。
- 专利保护期届满:我国发明专利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分别为自申请日起10年和15年。保护期满后,专利自动失效。
- 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的方式主动放弃其专利权。
- 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视为撤回: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等原因被驳回,或者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审查意见而被视为撤回。
- 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被他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确认不符合专利法规定而被宣告无效。
专利失效后怎么补救?
专利失效后,根据不同的失效原因,可以尝试以下补救措施:
未缴纳年费导致的失效:
在恢复期内补救: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规定了专利失效后的恢复期。如果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逾期未缴费,在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在恢复期内补缴年费及滞纳金。
请求恢复权利:如果错过恢复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专利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说明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专利保护期届满导致的失效:
改进后重新申请专利:对原专利技术进行改进和创新,增加新的技术特征或优化工艺流程等,然后重新申请专利。
考虑专利的延续或拓展策略: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于特定类型的专利(如药品专利),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专利期限延长。
专利被宣告无效导致的失效:
重新评估并补充材料:仔细研究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审查过程中对技术内容理解偏差或证据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效,可以重新评估并补充相关材料。
失效专利还能用于评职称吗?
失效专利一般不能用于评职称,原因如下:
- 法律效力问题:失效专利已失去法律保护,不再是有效的知识产权,不符合职称评审中对专利有效性的要求。
- 评审单位规定:职称评审通常要求专利在其保护期限内且处于有效状态,失效专利不符合这一条件。
- 时间要求:职称评审对专利的获取时间也有要求,通常要求专利是参评人在现任职称期间获得的,失效专利往往不符合这一时间范围。
不过,如果专利失效是在职称评审之后发生的,那么该专利在评审时是有效的,已经用于职称评定的专利不会因为后续失效而影响已获得的职称。